第103章 专利
洛克镇定了下来,压制住略微激动的心情。“首先还是要重复炼制一次记忆药膏,看能否复制出来。”
“其次,要给我的记忆药膏加入‘防盗机制’。”洛克思考道:“按照索菲亚老师的说法,我可以在记忆药膏之中加入一些根本无用的药材,让魔药师们在较长时间内,难以破解,无法分清哪种是有效成分。”
主要是要逆向破解配方,第一要搞清楚具体的药剂配方,第二还要知道,具体的魔法火焰操作。
只要洛克在记忆药膏之中,加入一些误导别人用的无效药材,就足以让许多魔药师助手难以入手了。
当然,洛克也可以拿记忆药膏,还有之前开发的几种魔植,去白巫师协会申请发明人的身份,但这样有一个问题,如此一来,自己就需要公布配方,这样才能申请专利。
因为别人需要重复认证,确认这是真实的。
所以一般来说,申请专利就等于公布出去,用实际的利益去换取名声。
东南角域在专利使用上,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使用权付费制度,其次就算建立了,那也没用,因为在白巫师协会那边公布了配方以后,等于盗版难度会变得非常之低。
很容易出现,市面上有一堆盗版的情况。
所以,东南角域的巫师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,先不申请,而是拿这些产品直接去赚钱,等自己到了一定的程度,不再需要依赖这些东西以后,再去申请专利,公布配方。
如此配方就会被白巫师协会记录,作为知识传承,以后也不怕这种配方随着发明者的死亡,而完全消失。
黑巫师社会那边,就有很多惊才绝艳的发明,但因为没有专利传承制度,而发明者死抱着不肯公布,导致他一死,再惊才绝艳的发明,都无人继承了。
同时,还会出现很多有天赋的人,一次次重复发明,严重延缓了社会的魔法研究进步。
因此,洛克认为,白巫师协会建立的专利制度,还是非常合理的。
等自己成为正式巫师以后,也可以将之前发现的魔植和现在的记忆药膏配方,进行公布,申请专利。
只是现在还是不用了。
公布了,自己就赚不到多少钱了,需要将自己原本的独占市场分享给他人。
现在各地店铺里贩卖的蒂芙萝根藤蔓,都是各地育种师,根据公开的育种技术手册,培育出来,早就与当初那位开发出蒂芙萝根藤蔓的一环巫师没有关系了。
毕竟,只要你公开配方,那就有一大堆方法,去获取,并绕过支付专利权的制度。
所以洛克才没有去注册专利的心思。
学徒级别的药剂和魔植,根本不值得正式巫师去逆向破解,破解难度一个是很大,第二个是破解了也赚不到钱,第三个是跌份。
其次则是会浪费他们的研究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