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(1 / 2)

反而对硬纸袋若有所思,将它妥善地收了起来。

*

*

谁会喜欢尸体?

怪物才会喜欢。

雷斯垂德手持警棍,一路走一路不着边际地自问自答,因为联想到了路遇尸体。

今夜轮到他到伦敦东区巡逻。在贫民窟,撞见尸体不是新鲜事。

如果可以的话,他不希望遇见尸体,想要碰上「斧头巷」劫匪的线索。

过去两天,手链抢劫案没有一点进展。

警局堆积的报案卷宗里,类似的未破获劫案很多。但要说敢在苏格兰场不足千米的范围内抢劫,却是今年的第一起。

局里不能说重视此案,可多多少少还是派出了警力调查。

所谓警力只有雷斯垂德一个人,是他做的笔录就由他随意去查一查。

雷斯垂德去斧头巷检查,看到了一串胶鞋印。就像他想的,查不到廉价鞋子的来源。

他又去请教了老警探,伦敦已知的帮派势力内是否有一位红棕色络腮胡抢劫犯?

答案:没有。

不是说肯定没这人,而是即便存在也只是小喽啰,没有引起警方注意。想找,就是大海捞针。

雷斯垂德不断走街串巷观察街头混混,没看到符合劫匪形象的人物。

他也密切关注了这两天的报纸,没有哪家报道斧头巷劫案。

之前直觉告诉他,莫伦海勒小姐可能利用媒体对警方施压。

现在证明是自己的错误判断,就算他调查不积极也不会受责罚。

那就不查了吗?

他可能是真的有点傻,居然不甘心放弃。

为什么心底居然还有一丝念想,想成为一名不混日子的警员。

那又如何?!

对于这样一起平平无奇的抢劫案,他都破不了。别说破案了,连线索也摸不到边。

“哎——”

雷斯垂德叹气。

算了,这日子混一天是一天。不缺吃喝地活着就好,还瞎谈什么见鬼的想。

转入另一条暗巷。

这是垃圾弃置点,恶臭味充斥其中。

他想要快步离开。

冷不丁,目光被垃圾堆角落上的一团东西吸引了。

是一团红棕色的毛发。

用警棍挑起,准确地说是揉成一团的红棕色假络腮胡。

“不是吧?”

雷斯垂德瞪圆了眼珠,有点不敢相信。

斧头巷劫匪就有红棕色的络腮胡。

自己是走了狗屎运,遇上了劫匪丢弃的假胡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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